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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赤色曙光与三权分立(第6页)

军信证和民信证可以合二为一,形成一块印章。

这里就会有人问了。

那巡察证是什么(qíng)况?

这就是陈琛这个脑子并不算特别好用的谋主想出来的简单的防伪方法。

巡察证只有巡察官可以持有。

巡察证是完整的印章,但是和军信证与民信证合成之后的印章不一样,而是刚好相反的。

也就是(yīn)文和阳文的区别。

印章的设计是按照八卦卜算图来刻制的,在处理不同类型的事务时,需要按照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图案的契合。

巡察证需要用到由郡府提供的特殊材质的墨,这种墨会添加一种植物,让信证和巡查证的颜色不同。

每一件地方自理**最终都会将联合办案文书递交到晋阳城中。

而信证必须完整,巡察证必须对应正确。

才会作为直接的存证进行存档。

否则就要重新审理案件。

这算是给地方放权的初步安排。

民信证是掌握在百姓手中的。

以每个卫所管辖的区域形成一个聚落,这些聚落里正常来说都会有不少村庄。

各个村庄推举出来的村长和乡老,组成一个聚落议会。

聚落议会的地点在卫所驻点的附近。

每五(rì)定期举行一次聚落议会,由议长保管民信证,而民信证的使用必须在七成议会成员的见证下才能生效。

这样虽然还是没有办法避免一些地方(xìng)的问题。

但是也算是处理了对地方掌控力不足的缺点。

陈琛这么安排,其实借鉴了经典的三权分立理论。

卫所属于军队。

聚落议会属于民众。

巡察官属于中央代表,即郡府政方。

这样至少能够保证大部分事(qíng)不容易被联合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