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第4页)
“我甚至敢确定,他现在无法肯定死者究竟死没死!”
徐良笃定开口。
凶手二次回到过现场。
死者头部创伤十分严重,正常人受这种伤害,不可能携带此等伤势活动,更别提从巷子逃跑了。
再看巷内凶手相反方向逃离的脚印,以及死者创伤出血量,足以证明死者遇害时,凶手未追杀而逃跑。
如此,完全可以侧面推理出面部创伤为死后出现。
总结信息来看。
案子流程便成了:案发开始—死者遇害—凶手与受害者双双逃走—死者死亡—凶手返回现场对尸体进行二次伤害。
期间,凶手第一次动完手,目标人物死没死都不知道,还留给对方充足报警时间,这若是谋杀计划
那对方得多小儿麻痹才会制作出这种计划?
是动手后害怕了?
不对。
大多人只是缺乏动手与不动手的勇气。
一旦动手没了回头路,人就会一个比一个狠,也就是破釜沉舟!
如最常见的欠薪讨要,要么忍者神龟死不动手,而一旦有动作,九成致死又或是灭门!
凶手违背了这一点。
王超懵了。
他竟然没想到对方能分析出这么多东西。
大量的信息冲进并不先进的cpu,令他脑子有点宕机,稍许才回过神来。
“那就是激情杀人?”王超眼前一亮。
“是,却不是纯粹的激情杀人。”
徐良摇摇头,“刚才说了,激情杀人的核心就是情绪失控。”
“情绪失控便是某种情绪暴增到一定程度,超过了理智所能掌控的极限,导致情绪控制身体。”
“现场的信息支撑的起这套理论吗?”
可以回忆一下。
大多激情杀人,是否周围都有许多的吃瓜群众?
是的,激情杀人的特点就是失控,在人群里犹如鹤立鸡群,常见如声音大,行为异常极端等画面。
可案发现场呢?
巷子两侧是有人居住的。
捅死一个人,竟然连几米外睡觉的人都没吵醒,难道也算情绪失控?
“好像也不算”
王超迟疑着摇摇头,对方的思路很快,他挺乐意跟着思考的。
“所以,我才说不是很纯粹,但总的来说依旧属于激情杀人。”
“况且你猜,凶手为什么二次返回案发现场?”
徐良笑了笑,用筷子夹着小笼包开始吃。
人是铁饭是钢,虽然现在店被警察围了起来,但至少得把饭吃饱。
“为啥啊!?”
王超有点焦急。
“为啥都安静成这样还算激情杀人?”
“而且返回现场难道不是确认死者有没有死吗!?”
安静到极致,与激情杀人,字面意义上几乎是完全对立,也能组合到一起?
这完全矛盾啊!
而且凶手去而复返,除了确认死者死没死,他还做了什么?又或是说能做什么?
徐良道:“一根绳子,从来不是只有一端是头,它的另一端也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