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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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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第3页)

常见有口角发生冲突后,脑子一抽提刀给对方剁了。

谋杀便是针对性,有计划的将人杀害。

“怎么还能同时具备两者?”王超疑惑道。

“可以的,但更偏向激情杀人或者说是极特殊的激情杀人。”

徐良抽出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继续道:

“激情杀人的核心特点是什么你知道吗?”

王超摇摇头。

“情绪,激情杀人的核心特征便是:短时间的情绪失控。”

徐良开口道:

“谋杀的特点则是,有目的有规划的杀掉一个人,其动机往往会被隐藏。”

“但无论什么动机,谋杀需要思考来制定计划,思考就得冷静,只要不被情绪支配,大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所以,谋杀所具备的特征通常为:线索隐蔽,尸体会被藏起,不易案发,凶手行踪消失。”

说完。

徐良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一堆警察所在的案发现场。

“而这起案子呢?”

王超若有所思道:“尸体在大马路上,杀人手法较为粗暴。”

所有谋杀,都极力往完美犯罪靠拢。

但,真正的完美犯罪是

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

也就是不立案!

举个例子。

你杀了人,布置巧妙的现场,随后警察到现场与你斗智斗勇;又或是你杀了人,但警察压根不知道死了人

两者对比,你觉得哪个案子的你更可能会被抓?

所以,谋杀制定计划的本质目的还有另一层。

避免案发!

就算案发,也要让案子变得不像谋杀而是自然或是意外死亡!

相对应,若是碰上藏尸,毁尸,灭迹,抛尸等,大多都是谋杀案,少数才是激情杀人。

眼下这案子不一样,只要天一亮,不说三四点,最晚六点不案发,徐良敢跪下来给凶手磕两个!

“从现场来看,我猜你们警方”

“应该会以监控内容断定双方相识,以此给案子定性成谋杀案对待。”

“并且会认定死者被身边人亲手杀死,嫌疑人大概会从社交圈里找!”

徐良忽的开口询问,说出警方遇谋杀必做的三板斧。

“但,我反问一下,谋杀的核心就是杀掉目标人员,凶手杀人了吗?”

杀了吗?

肯定杀了啊!

太阳穴上还插着几个清晰的刀印,估摸着大脑部位也被破坏。

“并非他彻底杀死。”

“报警期间我看过现场,凶手并未直接将死者杀害,捅完一刀后,死者跑了三十米,又在地上爬行几米。”

徐良摇摇头,“最终导致伤口二次甚至三次受到伤害,这才死亡,太阳穴伤口为死后才出现在死者身上。”

“如果你是个谋杀者,在你捅完一刀后,对方看清了你的脸,逃跑时你是否会追上去?基本都会。”

“可凶手并未追去!”

“甚至,从脚印来看,他是离开,是往相反方向大步逃跑的!”

“说实话,若非他二次回到过死亡现场”

“我甚至敢确定,他现在无法肯定死者究竟死没死!”